民政部办公厅副主任、发言人王克强首先,我扼要通报今年3月慈善法颁布以来我部有关工作情况,主要展开了4方面工作:1是严密制定学习宣扬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部内职责分工,提出了需要完成的具体任务、完成的时限及工作要求,为学习宣扬贯彻工作提供了指引。2是积极组织学习宣扬培训。协助全国人大有关部门编写出版了慈善法释义和学习问答。部领导带头在权威媒体发表多篇解读文章。分别举行了面向民政部机关、民政系统、社会组织的学习培训或有关座谈研讨。举行了中华慈善博物馆开馆仪式和第九届“中华慈善奖”颁奖典礼等,组织各地广泛展开了首个“中华慈善日”活动,相干媒体开设了《慈善法》专栏。通过这些措施,特别是在我们媒体有力的宣扬、推动下,增进慈善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3是抓紧制定配套法规政策。前后联合或协商有关部门出台了做好慈善信托备案、慈善组织登记、慈善组织认定、慈善组织公然募捐管理及服务平台管理等政策文件。计划到今年底一共出台法规规章政策13件,明年出台8件。4是指点推动各地抓落实。我们向全国民政系统前后下发了学习贯彻慈善法的通知和做好慈善法实行的通知。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强化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服务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了与相干部门的协作联动,构成了抓落实的工作协力。 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各位媒体朋友,根据职责分工我扼要的向大家介绍一下慈善组织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情况。 1、关于社会组织有关登记管理条例的起草制定情况。《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慈善组织的组织形式、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就是说,慈善组织不是一个新的法人组织。在慈善法公布以后,民政部抓紧启动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经过广泛的研究,我们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并向社会公然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稿已上报国务院。这次修订,在组织形式、登记管理制度上将慈善组织与社会组织作了衔接,同时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名为社会服务机构。 2、《慈善法》配套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慈善法》构建了慈善领域的基本制度,健全了慈善事业的体制机制,肯定了民政部门在慈善工作的主管职能。为落实《慈善法》的改革创新举措,政策法规司和我局和其他司局紧密配合,已完成了3项制度建设: 1是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制度。《慈善法》对存量社会组织,规定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依照《慈善法》授权,我们制定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已于8月31日以民政部第58号令公布。《办法》主要是强化了对慈善主旨和慈善行动的检验,对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申请材料、证书换发、法律等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对增量慈善组织,《慈善法》通过将法人资格取得与慈善组织属性认定合一,简化了准入手续,据此我们也下发了《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设立慈善组织在申请材料、登记审查、注销清算、登记证书等方面的要求。通过认定和新登记,畅通了慈善组织准入通道。 2是公然募捐活动管理制度。《慈善法》对公然募捐资历作了开放式规定,慈善组织可以公然、公平地争取社会支持,为构建良性竞争的发展格局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慈善法》又对公然募捐活动和相干的财产管理作出一系列规范性要求。为了落实这些制度安排,确保公然募捐活动依法有序进行,我们制定了《慈善组织公然募捐管理办法》,以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回应社会关心为原则,根据各类社会组织的性质,获得公然募捐资历的不同条件、程序,明确了一般性公然募捐、异地募捐、突发事件募捐的备案方式,规范了络募捐、合作募捐、急难救助募捐。这个办法也已于8月31日以民政部第59号令对外公布。 3是公然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广播、电视、报刊、电信特别是络渠道展开的“线上”募捐活动,已成为慈善组织公然募捐的主要途径,《慈善法》也对此进行了专门规定。8月30日,民政部会同工信部、出版广电总局、信办出台了《公然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这些媒体在提供公然募捐平台服务时应当对募捐主体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要记录保存有关信息,要对民政部门实行慈善组织监管职责予以配合;也规定了有关主管部门对广播、电视、报刊及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的监管职责。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家庭的困难,通过上面所说的这些“线上平台”进行发布求助信息的,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提示,信息的真实性由发布者个人负责。 另外,《慈善法》第六十条规定了慈善组织应用慈善财产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具有公然募捐资历的基金会展开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标准,并授权民政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共同制定其他慈善组织的相干标准。慈善组织展开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有关规定,是对慈善组织实行慈善主旨进行行动检验的重要根据。经过深入的调查并拜托专家进行专门的量化分析,我们和财政、税务有关司局共同研究,起草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最近也面向社会公然征求了意见。目前这个标准正在作最后的修改,接下来将会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期出台。 我们希望慈善组织入门开始就能够自觉的推行诚信和自律的原则,推动慈善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 3、互联公然募捐信息平台遴选。《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展开公然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我局于4月份启动了慈善组织互联公然募捐信息平台指定标准的研究工作,7月20日以部办公厅名义面向社会发布《关于遴选慈善组织互联公然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到8月5日,有47家平台递交的申报材料,经过情势审查和专家评审,一共肯定了13家平台为首批慈善组织互联募捐信息平台。于8月31日正式发布第号公告,进行了公布。 总的来说,围绕《慈善法》的贯彻落实,就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和管理,我们完成或基本完成了5项工作。经审查,民政部已于9月2日认定了第一批16家具有公然募捐资历的基金会为慈善组织,由李立国部长向这些组织的代表颁发了新的载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和公然募捐资格证书。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制定《社会组织信息公然办法》、《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办法》、《社会组织负责人组织及其负责人信誉记录制度》,修订《社会组织评估办法》等工作,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的信息公然、年度报告、社会信誉、评估制度。我们还将依照《慈善法》的授权,着手研究制定"慈善组织财产保值增值投资管理"的具体办法,启动统一慈善信息平台的建设。上述工作力争在年底完成,初步构成慈善组织管理的基本体制。 在《慈善法》配套政策的制定进程中,界的朋友们始终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你们及时反应社会 哪里白癜风能治好中科UM-D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nghaishizx.com/shmt/11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