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被查后,北京、上海等地税局通告艺人主播!个人独资企业到底还能不能用? 给大家先用视频通俗易懂梳理一下薇娅偷税漏税案(太好懂了): (点击下方视频立即观看▼)0薇娅税案 引发务报酬所得与经营所得争议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收入不就是经营所得收入吗?为什么税案中,都说通过什么什么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难道直播带货佣金、坑位费只能或者必须是劳务报酬所得?就算是通过个人独资企业也只能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应该不是这样理解的。 虽然官方披露的信息有限,但是从有限的信息我们还是可以看到几个关键点。 、虚构业务 2、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 官方披露信息并没有否认个独所得性质的问题,这个也是无法否则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清清楚楚。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 经营所得: 显然,个人从事包括经纪服务、咨询等取得报酬在税法规定是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作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从独资企业获取的所得是经营所得。我想这个应该是没有太大争议的。 02 北京、上海等地税局通告艺人主播! 个人独资企业到底还能不能用? 2月22日,浙江、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河南、深圳税务局接连发布通告要求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年底前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类似薇娅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否真的不能用了? 尊敬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社会公众人物,更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持续加强税收服务和监管工作。今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有关通知后,许多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进行了自查补税。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务稽查,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为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请此前尚未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nghaishizx.com/shxw/12680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