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7日),有网友爆料称:

在宝山区宝林路附近的绿化带内

发现一具男子尸体。

目击者介绍说:

事发后,绿化带周边拉起了警戒线,

多位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调查。

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宣克炅从警方处了解到:年3月17日10时25分许,宝山公安分局接报称:宝林路友谊支路附近绿化带内发现一具尸体。经细致勘验,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根据现场遗留的随身物品,警方找到了死者家属。据家属反映,死亡男子倪某生前患有精神疾病,于年7月从家中离开后走失。目前,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件令人唏嘘

留言中,网友们却有相同的疑问:

“家人不找吗?家人没报警吗?”

这不由让小坊想起了

大约一个月前,在上海迪士尼

发生的一起事件

(点击下面图片可回看报道↓)

据警方通报,

这名辱骂殴打演员的女子

被确诊为急性精神病障碍。

当时的留言区里,

也有不少网友提到了

“精神病患者家属的监护责任”

据央视新闻报道,截至年9月底,全国已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万人。专家表示,如做到早发现早治疗,超过70%的精神疾病患者可以治愈。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上述五项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照顾精神疾病患者不容易,

不仅需要监护人依法履行职责,

更需要全社会的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nghaishizx.com/shlt/126373.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