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通报,2月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0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3例(北京5例,福建3例,广东3例,上海2例),本土病例17例(吉林8例,黑龙江4例,上海3例,河北2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2例(境外输入1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6例(无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47例(境外输入13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例(境外输入例)。

上海市新增3例确诊病例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卫健委通报:2月3日0-24时,上海市报告3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1:常住黄浦区,系确诊病例的密接者。1月21日已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病例2:常住宝山区,系确诊病例的密接者。1月22日已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病例3:常住黄浦区,与确诊病例同住一小区,与其有可疑接触史。1月21日已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

这3例病例相关接触人员均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病例曾活动过的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

出现新增病例后,市、区相关部门立即行动,组成联合流调专家队伍,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排查相关人员,对相关人员和环境采取相应的防疫措施。

舟山发布最新通告,

事关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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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第36号)

现就春运期间(年1月28日-3月8日)来舟返舟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一、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舟返舟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二、中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舟返舟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来舟返舟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四、低风险地区人员。市外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来舟返舟的,以及跨省返回我市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五、其他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六、原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年2月3日来源:舟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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