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1月22日,上海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上海市检察院召开。会议通报了上海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并发布4起典型案例。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上海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件人,追捕追诉到案13人,建议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立案案件2件,对不符合法律标准的案件监督撤案7件。针对条公益诉讼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立案件,起诉审查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监管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12份,均收到整改回复,凸显“办理一件治理一片”成效。 检察职能“前端”延伸 近年来,食药品违法犯罪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跨区域化、犯罪行为线上化的特征。面对新问题、新挑战,上海检察机关积极应对,向办案“前端”拓展检察职能。依托市检察院、三分院、上铁院集中管辖专业化办案优势,与食药品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建立“提前介入”“线索双移送”等制度,形成检察环节前置闭环。 办案体系“中端”扩展 食药刑事案件面临取证难、检验鉴定难、法律适用难、全链条打击难等多重考验。针对上述难点,上海检察机关—— ◆构建“一体多维度”办案体系。“一体”,即通过重大案件督办机制,一体化把控案件质量。“多维度”,即多维度联动、保障,确保刑事追责与公共利益保护的统一。 ◆构建专家智库,引入食药专家权威专业论证,为办案提供专业支持。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参与案件听庭、听证、检察开放日等,全程监督重点案件公正办理。 检察质效“后端”延展 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努力在办案“后端”全力延伸,叠加各区院属地化治理优势,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共护食药安全。如对危害食品、药品案的罪犯,经检察机关反馈,市场监管部门逐一纳入“从业禁止黑名单”;推进长三角区域内食品药品检察数据互联互通、一体化缉私司法协作机制,实现区域化齐抓共管、携手共治,让食药犯罪无处遁形。 典型案例 ?被告人石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韩某某、洪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李某等3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陈某山、严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来源:上海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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