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5月30日,上海举行三级法院首批法官入额考试。陆添骏摄

  5月30日上午,来自上海三级法院的名法官在上海法官学院参加了上海司法改革全面铺开后的首批入额考试。这是上海继完成四家试点法院法官遴选工作之后在全市层面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记者了解到,此前,上海法院根据司法改革方案相关规定,经过自愿报名、法官岗位承诺,以及对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共有名法官参加首批入额遴选。上海法院采用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对这批法官中的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以不同方式择优选拔。

  据介绍,对审判员,上海法院此次选拔以业绩考核为主,以能力考试为辅,择优确认入额。其中,在办案岗位工作的和离开办案岗位不满五年的审判员,主要考察其办案工作实绩,考核合格,可予入额。在综合岗位工作、此次提出转岗且离开办案岗位五年以上的审判员,工作实绩考核通过后,还需参加考试。

  对助审员,则以业绩考核与能力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入额。首批入额助审员须符合一定年限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即高级、中级法院助审员报名入额的,须从事司法工作满6年,基层法院的须从事司法工作满5年。符合资格条件的助审员经工作实绩考核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

  根据上述情况,上海法院确认参加此次入额考试的法官共人,其中审判员91人、助审员人。

  据悉,书面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须经过审委会面试,并按既定程序产生拟入额法官人选,根据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的要求上报进行确认和遴选,最终选拔出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纳入员额管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兼司改办主任郭伟清表示,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各项工作没有先例可循。“我们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上海法院实际,积极创新,勇于探索,设计了包括今天的入额考试在内的一整套选拔专业化、职业化法官的科学工作机制,力求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沈国明,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王教生等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并对考试工作进行了指导。(记者卫建萍通讯员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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