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的景观灯,是城市亮丽的风景线。 市绿化市容局即日起至7月3日就《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拟规定:黄浦江两岸地区、苏州河两岸地区、延安高架道路—世纪大道沿线地区等重要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方案设置景观照明,但设置时不得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详见下文↓↓ 景观照明拟在哪些区域设置? 本市景观照明规划确定的下列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相关景观照明实施方案设置景观照明: (一)核心区域; (二)黄浦江两岸地区、苏州河两岸地区、延安高架道路—世纪大道沿线地区等重要区域; (三)南京东路沿线、淮海中路沿线、徐家汇地区、静安寺地区、五角场地区等重要区域; (四)景观照明规划确定的其他需要设置景观照明的区域。 设置景观照明应符合哪些规定? (一)符合有关景观照明规划、实施方案要求; (二)符合景观照明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符合节能灯具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不得影响公共安全或者所依附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 (五)不得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 (六)景观照明效果不得与道路交通、机场、铁路等特殊用途信号灯相同或者相似。 如何设置临时性景观照明? 因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业等活动,需要设置临时性景观照明的,设置者应当制定临时性景观照明设置方案,报送市或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 临时性景观照明设置方案应当符合第二十一条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时限不超过三个月。 临时性景观照明设置期满后,设置者应当在5日内予以拆除。 运行维护有何要求? 景观照明设置者应当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持景观照明的完好和整洁。 景观照明设置者应当加强景观照明安全管理。在潮汛、台风或者暴雨期间,应当加强对景观照明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整修或者先行拆除。 景观照明建设竣工满2年的,景观照明设置者应当在每年6月1日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测。 如何反馈意见?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胶州路号室,邮编:;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lljfgc .白癜风有效治疗老牌白癜风专家会诊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nghaishizx.com/shfz/12166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