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田某路过一间街边的海参店,发现店里空无一人,贪念一起,他走进店里,迅速拿起一盒价值元的海参藏在羽绒服内带走了。如此轻而易举就得逞了,让田某心中的紧张感消退,而贪念却更盛。

田某在附近找了个地方将这盒海参藏好,时隔8分钟之后,他又返回店里。此时店中依旧无人,田某此番细细“巡查”,最终挑选了两盒单价最贵的海参,拉开羽绒服,揣入怀里带走了。

没想到,田某贪心无度。二度得手之后,竟又“三顾”该店。这回,他还未来得及下手,便与外出返回的店员碰个正着。田某只好顺势装作买家,与店员攀谈起来,了解海参的买卖情况。聊到兴起,他仿若忘了自己前不久的行径,给店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后才徜徉而去。

田某走后,店员清点货物,发现少了三盒海参,遂报警。田某于次日到案。

田某两次盗窃得手,第三次还被其耍小聪明蒙混过关,洋洋得意之际,想必他忘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更没意识到三盒共计价值2万余元的海参,已达到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

1月27日,田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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